学生社团会员管理办法发表时间:2021-04-13 17:10来源:大连时代学校 1、学生社团会员的招收 由各社团负责人具体安排,在学校规定的纳新时间内,自己确定时间、地点纳新。(一般在新学期第二个月内。纳新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名义向任何任何人收取费用。) 学生社团在招新工作结束后,应制作学生社团新会员名册,并报团委,学生社团的会员证由团委统一制作。 2、学生社团成员 (1)参加学生社团组织的条件: ①本校在校学生; ②遵守国家宪法、各项法规和校纪校规; ③承认学生社团章程; ④积极参加学生社团活动,服从组织的领导,履行学生社团成员的各项义务。 (2)学生社团成员应当享有相应的权利,履行相应的义务。 (3)学生社团成员每学年应当进行一次年度注册,并可以参与本年度学生社团内各类先进评比。 (4)学生社团成员有权申请退会,对于正当退会理由,应当允许退会。 3、学生社团会员证管理 (1)会员证功能: ①证明学生社团会员身份; ②凭证参加本学生社团举办的各项活动; ③优先参加团委组织的全校性学生社团活动。 (2)出现以下情况,会员证应予注销: ①会员无故不参加学生社团会议、学生社团活动连续两次或一学期累计四次以上的,作为自动退出学生社团处理,经所在学生社团申请,团委应注销该会员的会员证。 ②学年内受校纪校规处分的,所在学生社团可以向团委申请注销该会员证,团委应办理会员证注销手续。 ③其他经学生社团理事会讨论后认为需要注销会员证的情况,所在学生社团可以向团委提出申请,团委经过充分调查了解后可以作出是否注册会员证的决定。 (3)会员证遗失后,应及时向学生社团负责人报告,学生社团负责人可以向团委申请补办。 4、学生社团会员的权利 (1)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; (2)会员优先参加相应学生社团的各项活动; (3)会员可以向学生社团提出意见和建议; (4)会员享有相应学生社团规定的其它权利; (5)会员可以向团委反映学生社团内的各种不良现象。 5、学生社团会员的义务 (1)会员应自觉遵守学生社团纪律,执行学生社团决议; (2)按时参加学生社团活动,及时完成学生社团的各项任务; (3)履行相应学生社团规定的其它任务。 上一篇学生社团活动宣传管理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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德育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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